2026 父母係香港永居,點解我出世唔係?
父母係香港永久性居民,唔代表你喺海外出世就自動係香港永久性居民。根據香港入境事務處(Immigration Department)「Enhancement Measures on Admission Schemes for Talent, Professionals and Entrepreneurs」常見問題頁面(截至 2026 年 10 月官方頁面)嘅說明,關鍵在於你出世嗰刻嘅國籍:《基本法》第24條第2款第3項所講嘅係「中國籍」人士;而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第5條,父母雙方均為中國公民並均已定居外國,或其中一方為中國公民並已定居外國,而本人出生時取得外國國籍嘅,不具有中國國籍。冇中國國籍,就入唔到呢一項。
《基本法》第24(2)(3)條,包唔包喺海外出世嘅我?
包嘅,但有前提。入境事務處喺同一頁面引述嘅準則係:喺香港以外出世、具有中國國籍,而父母係香港永久性居民;並且父母喺你出世時,係(i)喺香港出世嘅中國公民,或(ii)已在香港通常居住連續不少於七年嘅中國公民。
呢項準則嘅依據係《基本法》第24條第2款第3項,以及1999年6月26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通過嘅解釋。
值得留意嘅係判定時間:全部條件都係以你出世嗰一刻嘅狀態去計,唔係以你今日申請、或者父母今日嘅身份去計。
點解喺海外出世,會同時冇咗中國國籍?
因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第5條係咁寫嘅:要三項同時成立,本人先至不具有中國國籍——
- 本人喺外國出世;
- 父母雙方均為中國公民並均已定居外國,或父母其中一方為中國公民並已定居外國;
- 本人出生時已取得外國國籍。
喺好多移民家庭嘅情況入面,第二同第三項通常係一齊出現:父母已喺外國定居,而子女一出世就按當地法律取得當地國籍。呢個組合正正令到「父母係香港永久性居民」同「子女係香港永久性居民」之間斷開。
父母攞咗外國護照,仲算唔算中國公民?
算,除非有例外。按1996年5月15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通過、關於《中國國籍法》喺香港特別行政區適用嘅解釋,屬中國血統並喺香港或中國其他地區出世嘅香港居民,即使持有或曾經持有外國護照,一般仍可被視為中國公民;唯一例外係佢已向香港特區入境事務處申請更改國籍並獲批准。
但要分開兩件事:父母保有中國國籍,唔等於你喺海外出世時自動有中國國籍。前者係父母嘅身份問題,後者先係你嘅永居判定問題。
咁分界喺邊?居留權證明書(COE)同第二代計劃(ASSG)點分?
按入境事務處嘅說明,兩條路嘅分界在於你出世時有冇中國籍:
| 途徑 | 適用嘅人 | 官方說明嘅重點 |
|---|---|---|
| 居留權證明書(Certificate for Entitlement to the Right of Abode in the HKSAR,COE) | 出世時具有中國國籍者 | 一般而言,即父母其中一方喺申請人出世時仲未定居外國,因此申請人仍然係中國公民 |
| 第二代香港永久性居民計劃(Admission Scheme for the Second Generation of Chinese Hong Kong Permanent Residents,ASSG) | 唔符合 COE 者 | 即喺海外出世、出世時唔具有中國國籍嘅人士 |
第二代計劃嘅目的,係吸引已移居海外嘅中國籍香港永久性居民嘅第二代回流香港。
第二代計劃要符合乜嘢條件?
除一般入境要求外,申請人要符合以下六項:
- 年齡介乎18至40歲;
- 喺海外出世(即唔係喺內地、香港特區、澳門特區或台灣出世);
- 申請時至少有一位父母持有有效嘅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而該位父母喺申請人出世時,係已定居外國嘅中國公民;
- 具備良好教育背景,通常指學士學位;特殊情況下,良好技術資格、經證明嘅專業能力及/或相關經驗同成就(須附證明文件)亦可獲接受;
- 能熟練書寫同講廣東話或普通話,或英語;
- 有足夠經濟能力,唔需要依靠公共福利都可以負擔自己(及受養人)喺香港嘅生活同住宿。
申請時唔需要先獲得香港嘅聘用。獲批後一般可獲准逗留24個月,只受逗留期限限制,不附其他逗留條件。
續期方面,申請人要喺逗留期限屆滿前三個月內提出,並證明已受聘於學位持有人通常擔任嘅職位、薪酬福利達市場水平,或已在香港特區開立或參與業務並提交業務證明。若未能證明會繼續喺香港工作或經營業務,申請可能被拒絕。
我可以點樣自己排先後次序?
- 先確定你出世嘅地方係唔係屬於「海外」。
- 再確定你出世嗰刻,父母係咪已經定居外國。
- 然後確定你出世時有冇取得外國國籍。
- 三項都成立,你就屬於出生時不具中國籍嘅情況。
- 喺呢個情況下,居留權證明書(COE)並不適用。
- 你可以改為核對第二代計劃(ASSG)嘅六項資格。
- 申請前,再核對入境事務處官方頁面嘅最新公布。
本文只作一般參考,唔構成針對個人情況嘅專業意見;你嘅具體資格同申請結果,仍要按你嘅實際事實,以官方最新規定同專業人士意見為準。
常見問題
父母而家仲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我可以追溯返出世時嘅身份嗎?
唔可以靠「現在」嘅狀態追溯。第24(2)(3)項嘅判定時間係你出世嗰一刻。父母今日持有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只係第二代計劃其中一項條件(申請時至少一位父母持有有效嘅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同「出世時有冇居留權」係兩件事。
我出世時自動攞咗外國護照,係咪一定冇中國籍?
要睇父母當時嘅定居狀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第5條,若父母雙方均為中國公民並均已定居外國,或其中一方為中國公民並已定居外國,而你喺出世時取得外國國籍,即不具有中國國籍。
父母攞咗外國護照,佢哋仲算唔算中國公民?
按1996年5月15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就《中國國籍法》喺香港特區適用嘅解釋,屬中國血統並喺香港或中國其他地區出世嘅香港居民,即使持有外國護照,一般仍可視為中國公民。唯一例外係已向入境事務處申請更改國籍並獲批准。
居留權證明書同第二代計劃,最實際嘅分界係乜?
分界在於你出世時有冇中國籍。COE 要求申請人出世時具有中國國籍;ASSG 適用於唔符合 COE 嘅人,即喺海外出世、出世時唔具有中國國籍者。
第二代計劃一定要大學學位?
一般要求學士學位。喺特殊情況下,入境事務處亦可接受良好技術資格、經證明嘅專業能力及/或相關經驗同成就,但須附證明文件。
申請第二代計劃之前,要唔要先搵到香港嘅工作?
唔需要。申請時無須已獲得香港嘅聘用,獲批後一般可獲准逗留24個月。續期時先至需要證明已受聘於學位持有人通常擔任嘅職位、薪酬達市場水平,或已在香港開立/參與業務。
續期一般可以批幾耐?
成功者通常獲批不超過三年,或至其香港僱傭合約屆滿為止,以較短者為準。若按頂尖人才類別評估(已在計劃下獲准留港不少於兩年,且上一課稅年度嘅薪俸稅應評稅收入不少於200萬港元),一般可獲批六年。
獲批之後可以帶屋企人一齊嚟香港?
可以。申請人可作為保證人,申請帶同配偶,以及18歲以下未婚受養子女來港。配偶一方亦包括喺外地按當地法律締結、並獲當地主管當局正式承認嘅同性民事伴侶關係、同性民事結合、「同性婚姻」、異性民事伴侶關係或異性民事結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