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61簽證的新西蘭無犯罪證明:由部門代索取的同意書
如果你在過去 10 年內於紐西蘭累計住滿 12 個月或以上,461 簽證(New Zealand Citizen Family Relationship visa)申請必須附上紐西蘭刑事紀錄證明,但這份文件不是由你自己向紐西蘭當局申領:根據澳大利亞內政部 New Zealand Citizen Family Relationship visa (Subclass 461) 官方頁面(截至 2026 年 8 月官方頁面),內政部會代申請人向紐西蘭方面發起刑事紀錄查核(criminal record check),個案主任會直接聯絡申請人跟進,申請人要做的是填妥並簽署 Consent to Exchange of Criminal Record Check Information - Jan 2024 這份同意書。紐西蘭這一項的處理方式與其他國家的警方證明不同,正是最容易搞錯的地方。
我在什麼情況下要交紐西蘭警方證明?
官方頁面把觸發條件寫得很簡單:過去 10 年內在紐西蘭累計住滿 12 個月或以上,就要提供紐西蘭警方證明。這裡的 12 個月是「總計」(a total of 12 months or more),不是要求連續居住。假設某申請人過去 10 年曾三次赴紐西蘭,每次停留 4 個月,合計已達 12 個月,官方頁面的寫法下即屬於需要提供的一份。
需要注意的是,紐西蘭證明只是品格文件的一環。資格頁面同時列明,申請人及隨行申請的家庭成員中 16 歲或以上者,均須符合品格要求(character requirements),其他家庭成員亦可能需要符合若干品格要求。換言之,即使紐西蘭一段由部門代辦,也不代表品格審查的其他部分可以忽略。
紐西蘭這一項,和其他無犯罪證明有什麼不同?
差別在於「誰去發起查核」。澳洲與其他海外國家的警方證明,官方頁面是列在申請人須自行提供的文件裡;紐西蘭則被單獨寫成一項部門代辦程序。
| 來源 | 由誰發起 | 官方頁面列出的要求 |
|---|---|---|
| 澳洲 | 申請人自行申領 | 只接受澳大利亞聯邦警察(AFP)簽發的完整披露(complete disclosure)National Police Certificate;不接受 standard disclosure 版本,也不接受澳洲州或領地警方簽發的全國性警察證明 |
| 其他海外國家(包括國籍國) | 申請人自行申領 | 過去 10 年內住滿 12 個月或以上的每個國家各一份 |
| 紐西蘭 | 由澳大利亞內政部代為發起刑事紀錄查核 | 申請人須簽署 Consent to Exchange of Criminal Record Check Information - Jan 2024;個案主任會直接聯絡申請人以完成查核 |
部門代發起的流程是怎樣走的?
官方頁面描述的順序是:部門代申請人向紐西蘭方面提出刑事紀錄查核,個案主任直接聯絡申請人「促成」(facilitate)該項查核,申請人則提交已簽署的同意書。也就是說,同意書是授權兩地之間交換刑事紀錄查核資料的憑據,沒有它,部門就無法代為索取。
若查核結果出現部門關注的定罪紀錄(convictions of concern),申請人可能還會被要求補交進一步文件。這一部分官方頁面只寫「可能被要求提供額外文件」,沒有列出具體清單,因此實際要求以部門的個別通知為準。
要簽的是哪一份同意書?
名稱是 Consent to Exchange of Criminal Record Check Information - Jan 2024。官方頁面在 461 簽證的「Police Certificate - New Zealand」一段直接連結到這份表格,申請人按該表格填寫並簽署即可。
表格名稱帶有版本標示(Jan 2024),簽署時應使用官方頁面當前公布的版本;若官方已更新表格,以最新版本及官方最新公布為準。由於紐西蘭一項是由部門代發起,申請人的工作重點是配合完成授權,而不是另行開具一份證明來替代。
除了同意書,品格文件還要交什麼?
官方頁面要求隨申請一併完成並提供兩份表格:Form 80 Personal particulars for assessment including character assessment,以及 Form 1221 Additional personal particulars information。
在此之上,按個人在各地的居住紀錄累加:
- 澳洲警方證明:過去 10 年(自 16 歲起計)在澳洲住滿 12 個月或以上者需要,且只接受 AFP 的完整披露版本;
- 海外警方證明:過去 10 年(自 16 歲起計)住滿 12 個月或以上的每個國家各一份,國籍國亦計算在內;
- 軍役記錄:過去 10 年曾在任何國家的武裝部隊服役者,須提供服役記錄或退伍證明文件。
官方頁面並未就 461 簽證列出品格文件的審理時限,本文亦不推測處理時間。
未滿 18 歲的申請人,紐西蘭籍家人也要交嗎?
要。官方頁面寫明,申請人未滿 18 歲時,其紐西蘭公民的 444 簽證(Subclass 444)持有人(如適用於該申請)亦必須提供警方證明,來源包括澳洲、紐西蘭,以及過去 10 年內居住超過 12 個月的任何其他國家。
官方頁面並強烈建議這類查核在遞交申請前完成,理由是「申請材料齊全有助加快處理」。至於該名 444 持有人是否同樣走部門代發起的程序,官方頁面未有另行說明,實際安排以部門通知為準。
遞交與跟進上有什麼要留意?
461 簽證不能在網上遞交,只能以紙本方式提交 Form 147,郵寄至 New Zealand Family Relationship visa office(GPO Box 9984, SYDNEY NSW 2001, Australia),隨附繳費收據、身份及旅行證件副本等;正本文件不應寄出,只需認證副本(certified copies)。
紙本遞交後可憑確認信把申請匯入(import)ImmiAccount,之後可在網上查閱訊息、上載補充文件、查看申請狀態。官方頁面同時列明,在標準處理時間內部門不會提供申請進度更新,如需補充資料會主動聯絡申請人;遞交後才補送的文件,部門不會另行確認收妥。
本文整理以官方頁面公布的品格文件要求為依據,只作一般參考,不構成針對個別情況的專業意見,具體安排請以官方最新公布或專業人士意見為準。
常見問題
461 簽證的紐西蘭無犯罪證明,可以自己上網申請嗎?
官方頁面把紐西蘭一項寫成由澳大利亞內政部代申請人發起刑事紀錄查核,個案主任會直接聯絡申請人跟進。申請人要準備的是簽署 Consent to Exchange of Criminal Record Check Information - Jan 2024,而不是自行向紐西蘭方面開具證明。
「過去 10 年累計 12 個月」是否要求連續居住?
不要求連續。官方頁面的用語是「a total of 12 months or more」,即按合計時間計算,多段停留可以累加。
同意書的名稱是什麼?版本會不會變?
名稱為 Consent to Exchange of Criminal Record Check Information - Jan 2024,官方頁面在 461 簽證的紐西蘭警方證明段落直接連結該表格。表格帶版本標示,簽署時應使用官方當前公布的版本,以官方最新公布為準。
簽了同意書,是否就一定不用再補文件?
不一定。官方頁面說明,如查核出現部門關注的定罪紀錄,申請人可能仍被要求提供額外文件。此外 Form 80 與 Form 1221 本身也是必須完成並提供的表格。
我未滿 18 歲,紐西蘭籍的家人也要交警方證明嗎?
要。官方頁面列明,未滿 18 歲申請人的紐西蘭公民 444 簽證持有人(如適用)必須提供警方證明,涵蓋澳洲、紐西蘭,以及過去 10 年內居住超過 12 個月的任何其他國家,並建議在遞交申請前完成。
澳洲的警方證明可以用州警版本嗎?
不可以。官方頁面明確只接受澳大利亞聯邦警察簽發的完整披露 National Police Certificate,standard disclosure 版本以及州或領地警方簽發的全國性警察證明均不接受。
461 申請可以在網上遞交並上載同意書嗎?
不能在網上遞交。461 須以紙本 Form 147 郵寄至指定地址,但遞交後可把申請匯入 ImmiAccount,用以查閱訊息、上載文件及查看狀態。
參考資料
- 澳大利亞內政部 — New Zealand Citizen Family Relationship visa (Subclass 461)
- 澳大利亞內政部 — Consent to Exchange of Criminal Record Check Information - Jan 2024
- 紐西蘭司法部 — Criminal records
- 澳大利亞內政部 — Character requirements for visas
- 澳大利亞聯邦警察 — National Police Checks
- 澳大利亞內政部 — Form 80 Personal particulars for assessment including character assessment
- 澳大利亞內政部 — Form 1221 Additional personal particulars information
- 澳大利亞《1994年移民條例》— Schedule 2 for subclass 461 vis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