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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外國出生子女有冇香港居留權?《國籍法》第五條一次講清

如果你已經喺外國定居,而子女喺外國出生時就已經有外國國籍,呢個子女唔具有中國國籍,亦唔可以靠「父母係享有香港居留權嘅中國公民」呢一點取得香港居留權。呢個結論見於香港入境事務處「居留權」常見問題頁面,關鍵係《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第五條同《入境條例》(第115章)附表1第2(c)段要一齊睇。

下面按「點解會斷鏈」、「定居外國點界定」、「父母同子女各自仲有咩路」嘅順序講。

點解父母有居留權,子女唔一定有?

《入境條例》附表1第2(c)段講嘅係:中國公民喺香港以外所生嘅中國籍子女,如果喺子女出生時,該中國籍父母係喺香港出生嘅中國公民,或者通常居住喺香港連續七年或以上嘅中國公民,子女就享有香港居留權。

重點喺「中國籍子女」呢幾個字。呢條文傳遞居留權嘅前提,係子女本身係中國公民。所以問題會落到:呢個喺外國出世嘅小朋友,算唔算中國公民?答案唔係由《入境條例》決定,而係由《國籍法》決定。

《國籍法》第五條點寫?要兩個條件同時成立

《國籍法》第五條:父母雙方或一方為中國公民,本人出生於外國,具有中國國籍;但父母雙方或一方為中國公民並定居在外國,本人出生時即具有外國國籍的,不具有中國國籍。

換句話講,條文後半段嘅但書要兩個條件同時成立先會生效:

  1. 父母其中一方係中國公民,並且已經喺外國定居;
  2. 子女出生嗰一刻就已經有外國國籍。

兩個都中,子女就唔具有中國國籍,第2(c)段嗰條通道亦隨之關閉;只要其中一個唔成立,但書就唔適用。

父母狀況 子女出生時嘅國籍 係咪中國公民 可唔可以憑父母取得香港居留權
已喺外國定居 出生時即具外國國籍 唔係 唔可以
未定居外國(但書唔適用) 具有中國國籍 係 父母符合第2(a)或2(b)段嘅話,可按第2(c)段享有

「定居外國」點界定?綠咭通常已經算

入境事務處嘅說明係:一般情況下,擁有外國永久性居民資格(即喺外國通常居住,並且唔受當地任何逗留條件限制),即被視為定居喺外國。

按呢個準則,美國綠咭、加拿大永久居民呢類身分,一般已經屬「定居外國」;關鍵係唔受逗留條件限制,而唔係有冇攞當地護照。相反,只係持學生簽證、工作簽證呢類附帶逗留條件嘅身分,就唔一定符合呢個定義,要按實際簽證條件同居住情況判斷。

呢度有個常見誤解要拆開:唔少人以為「未入籍就唔算定居」。入境事務處喺同一條問題入面講明,唔論係咪入籍,只要符合「定居外國」嘅定義,結論都一樣。

父母自己嘅香港居留權會唔會受影響?

兩件事要分開睇:子女冇居留權,唔代表父母都有冇。

按入境事務處「關於中國國籍的常見問題」頁面,凡具有中國血統嘅香港居民,本人出生喺中國領土(含香港)者,不論係咪持有外國護照,都係中國公民;除非已經向入境事務處申請國籍變更並獲批准,否則仍然係中國公民。居留權常見問題頁面亦提到,喺香港出世嘅中國公民,即使長時間唔喺香港,只要冇申請國籍變更並獲批准,仍然可以憑附表1第2(a)段成為香港永久性居民並享有居留權。

不過,一申請國籍變更並獲批准,身分就變。入境事務處舉嘅例子入面,當事人國籍變更獲批後即被視為非中國籍人士;由於佢未有依照《入境條例》附表1第6段過渡性條文返香港定居,而喺返回香港定居時已連續36個月或以上唔喺香港,所以已經冇咗香港特區居留權——但仍然享有香港入境權,可以自由進出香港特區,喺香港居住、讀書或工作唔受任何限制。

子女仲有冇其他途徑取得香港居留權?

有,但要靠子女自己符合條件,唔係靠父母。

《入境條例》附表1第2(d)段:任何非中國籍人士,喺香港特區成立以前或以後持有效旅行證件進入香港、通常居住喺香港連續七年或以上,並以香港為永久居住地,就可以成為香港特區永久性居民。入境事務處補充咗幾項要求:提出核實資格申請時,申請人必須身喺香港並且合法逗留;嗰七年通常居住必須係緊接申請日期之前嘅連續七年;申請時要提供資料同作出以香港為唯一永久居住地嘅聲明,內容可以包括喺香港有冇慣常居所、主要家庭成員(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係咪喺香港、有冇合理收入維持自己同家人生活、有冇按法律繳稅。

要留意嘅係,第2(e)段講嘅係第2(d)項非中國籍永久性居民「喺香港所生」嘅未滿21歲子女,外國出世嘅子女唔可以靠呢一段經父母取得居留權。

想確認資格,程序上要留意啲咩?

入境事務處設有核實永久性居民身份證資格嘅安排,其他申請人適用嘅係表格 ROP145,亦可經政府網站網上申請。幾點要留意:

以上係按現有官方頁面作一般整理,唔構成針對個別家庭情況嘅專業意見;國籍同居留權嘅判斷涉及個人事實,請以入境事務處最新公布為準,必要時搵專業人士按你嘅實際情況評估。

常見問題

父母只揸綠咭、未入籍,子女喺美國出世,有冇香港居留權?

一般冇。綠咭屬外國永久性居民資格,通常已被視為定居外國;如果子女出生時即有美國國籍,《國籍法》第五條嘅但書成立,子女唔具有中國國籍,亦唔可以憑父母係中國公民而取得香港居留權。父母入籍與否唔係決定因素。

喺外國讀書或做嘢期間生仔,算唔算「定居外國」?

要睇係咪「喺外國通常居住,並且唔受當地任何逗留條件限制」。學生簽證、工作簽證通常附帶逗留條件,同持有當地永久居民資格唔同;呢類情況要按實際簽證條件同居住情況判斷,以入境事務處最新公布為準。

子女冇香港居留權,係咪即係以後都入唔到香港?

唔係同一件事。冇居留權只係唔能夠用永久性居民身分喺香港居留,非中國籍人士另有《入境條例》附表1第2(d)段嘅途徑,但要靠申請人自己喺香港通常居住連續七年並以香港為永久居住地。一般訪客或簽證安排唔屬於居留權嘅範疇,要以入境事務處最新公布為準。

父母自己嘅永久性居民身分會唔會因為攞外國護照而冇咗?

單單持有外國護照唔會。具有中國血統、喺中國領土(含香港)出世嘅香港居民,不論係咪持外國護照都係中國公民;只有向入境事務處申請國籍變更並獲批准,身分先會改變,而呢個改變會影響居留權。入境事務處嘅例子入面,當事人就因為未按過渡性條文返港定居而失去居留權,只保留入境權。

子女被判斷為非中國籍,之後搬返香港住滿七年,可唔可以攞返居留權?

可以循《入境條例》附表1第2(d)段,但要靠子女自己符合條件:持有效旅行證件進入香港、通常居住喺香港連續七年或以上並以香港為永久居住地,申請時身喺香港並合法逗留,而嗰七年要係緊接申請日期之前嘅連續七年。呢條路同父母嘅身分無關。

點樣確認自己或者子女係咪香港永久性居民?

入境事務處設有核實永久性居民身份證資格嘅安排,其他申請人適用表格 ROP145;申請時必須身喺香港,海外申請唔獲處理,文件齊全一般需要六星期。未滿11歲並持有有效外國旅行證件嘅合資格兒童,可申請喺旅行證件上加蓋已核實資格嘅簽注。

2026年嘅規定有冇改?

法例同行政安排可以修訂,實際判斷要以入境事務處最新公布為準。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