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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非婚生子女登記出生:唔填父名要準備咩文件

根據香港入境事務處「Births and Deaths Registration」常見問題頁面,如果母親未與任何人註冊結婚,又不打算把父親姓名列入出生登記冊,辦理出生登記要交兩類正本文件:母親就其婚姻狀況作出的法定聲明,以及按母親居留身份區分的身份證明文件。非由入境事務處簽發的文件還要附影印本,個別個案亦可能再要求其他佐證文件。

唔填父名,基本要交邊兩份文件?

官方頁面的答案是兩項,缺一不可:

  1. 母親就其婚姻狀況作出的法定聲明(a statutory declaration from the mother regarding her marital status);
  2. 母親的身份證明文件,具體是哪一種,取決於母親屬於香港永久性居民、香港居民還是非香港居民。

兩者都要交正本。官方頁面同時提醒,非由香港入境事務處簽發的文件,要一併提供影印本作記錄之用;視乎個案性質,母親可能被要求再提交其他佐證文件。

母親三種居留身份,要帶咩身份證明?

這是同一條問題裡最容易搞錯的部分。官方按母親身份分了三種情況:

母親身份 須提交的身份證明文件(正本)
香港永久性居民 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
香港居民 香港身份證,以及有效旅行證件(如護照、身份證明書等)
非香港居民 抵港時所持的旅行證件(如護照、往來港澳通行證等)

換句話說,永久性居民只用身份證就符合要求;香港居民則要「身份證 + 有效旅行證件」兩份;非香港居民用入境時那本旅行證件,例如護照或往來港澳通行證。

婚姻狀況法定聲明係咩一回事?

官方頁面列明的是「母親就其婚姻狀況作出的法定聲明」,用來支持「母親未與任何人註冊結婚」這個前提,從而令登記冊上不出現父親姓名。該條常見問題並未列出指定表格或辦理地點,實際做法以香港入境事務處最新公布為準。

本文只作一般參考,不構成針對個別情況的專業意見;如對自己的個案有疑問,應以官方公布為準,並諮詢合資格的專業人士。

影印本同其他佐證文件點準備?

只要文件不是香港入境事務處簽發,就要附影印本,用途是供當局記錄。以外地護照或往來港澳通行證為例,交正本之餘要一併交影印本。

此外,官方頁面保留了一項彈性安排:視乎個案性質,母親可能被要求提交其他佐證文件。這代表上面兩類文件是基本清單,不是「交完就一定收工」的清單。

同已離婚母親嘅要求有咩不同?

本文處理的是「母親從未與任何人註冊結婚」的情況。官方頁面另外列出已離婚母親的一欄,差別在於要多交一份離婚證明書;如果該證明書不是中文或英文,就要附認證譯本。除此之外,法定聲明與三種身份證明文件的分檔要求相同。

登記限期同預約點安排?

第 174 章《生死登記條例》第 7 條規定,每名在港出生嬰兒的父母,須在嬰兒出生當日後 42 天內向出生登記處申請登記。任何人故意不依法辦理出生登記即屬刑事罪行,最高可罰款 2,000 港元或監禁六個月。官方並指出,遲登記會影響子女接受醫療、教育和福利保障的權利。

預約方面,做法是等醫院把嬰兒的出生申報表送交分區登記處之後,才透過互聯網向相關分區登記處或將軍澳出生登記處預約,或致電 (852) 2598 0888。動手預約前,先向醫院確認申報表已經送出。

常見問題

唔填父名,係咪可以完全唔提父親資料?

在本文場景下,官方要求提交的是母親的婚姻狀況法定聲明與母親的身份證明文件。官方常見問題頁面另有關於把父親姓名列入登記冊的要求,若情況改為需要填寫父名,就要按該部分辦理。

法定聲明要喺邊度做、有冇指定表格?

官方該條常見問題只寫明須提交母親就其婚姻狀況作出的法定聲明,未列出指定表格或辦理地點。實際安排以香港入境事務處最新公布為準,不宜自行假設格式。

我係香港永久性居民,淨係帶身份證夠唔夠?

夠。官方列明香港永久性居民提交母親的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即可,但記得帶正本。

我係香港居民但唔係永久性居民,要帶咩?

要帶香港身份證,加上有效旅行證件,例如護照或身份證明書。兩類都屬官方列出的要求,不是二選一。

我唔係香港居民,要用邊份旅行證件?

用你抵港時所持的旅行證件,官方舉例包括護照、往來港澳通行證等。這類非入境事務處簽發的文件,須同時提供影印本。

過咗 42 日先去登記會點?

按第 174 章《生死登記條例》第 7 條,故意不依法登記屬刑事罪行,最高可罰款 2,000 港元或監禁六個月。官方同時提醒,遲登記可能影響子女在醫療、教育和福利方面的權利。

幾時可以開始預約登記?

先向醫院確認出生申報表已送交分區登記處,然後透過互聯網預約,或致電 (852) 2598 0888 向相關分區登記處或將軍澳出生登記處預約。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