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喺外國出世嘅小朋友有冇香港居留權?
如果你同伴侶已經喺外國定居,小朋友喺當地出世、一出世就憑當地法律取得外國國籍,咁小朋友一般唔具有中國國籍,因而唔屬於香港永久性居民,冇香港居留權。呢個判定嚟自《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第5條,以及香港入境事務處「Right of Abode」常見問題頁面嘅說明(截至 2026 年 10 月官方頁面)。
換句話講,問題嘅關鍵唔係「父母仲係咪香港永久居民」,而係「小朋友出生嗰刻有冇中國國籍」。國籍呢一環斷咗,居留權就跟住斷。
咩人先至有香港居留權?
按《入境條例》(第115章)附表1第2(a)至(f)段,由1997年7月1日起生效,屬於以下六類之一嘅人,先至係香港永久性居民、享有居留權:
| 類別 | 條件 |
|---|---|
| (a) | 中國公民,喺香港出生(回歸前或後都可以) |
| (b) | 中國公民,喺回歸前或後通常居於香港連續不少於7年 |
| (c) | 中國籍人士,喺香港以外出生,而出生時父或母屬上述(a)或(b)類嘅中國公民 |
| (d) | 非中國籍人士,持有效旅行證件進入香港、通常居於香港連續不少於7年,並以香港為永久居住地 |
| (e) | 21歲以下、喺香港出生,而出生時或滿21歲前任何時間父或母一方享有居留權,且該父或母屬(d)類 |
| (f) | 1997年7月1日前只喺香港有居留權嘅其他人 |
海外出生嘅小朋友,正常只會經(c)類去睇;而(c)類嘅第一道門檻就係「中國籍」。
《中國國籍法》第5條點樣令小朋友失去中國國籍?
入境事務處喺同一頁面引述嘅規則係:父母雙方或一方為中國公民、本人喺外國出生嘅,具有中國國籍;但父母雙方或一方為中國公民並已定居外國,而本人出生時即取得外國國籍嘅,唔具有中國國籍。
處理上有兩個要點:
- 「已定居外國」睇父母嘅狀態,唔係睇父母入咗籍未。 頁面明確講,父母有冇取得外國國籍並唔影響呢個判定。
- 「出生時即取得外國國籍」係觸發條件。 小朋友一出生就攞到出世地嘅國籍(例如美國、加拿大呢類屬地主義國家),第5條嘅例外就生效。
由於第(c)類要求當事人屬中國籍,非中國籍嘅小朋友無從進入呢一類,入境處喺常見問題入面直接寫明:呢類小朋友唔符合香港永久性居民資格。
「已定居外國」到底點樣計?
入境事務處嘅講法係:一般情況下,喺外國取得永久居民身份,即通常居於外國、唔受任何逗留期限限制,會被視為「已定居外國」。
所以持有美國綠卡、未入籍嘅父母,喺呢個判定上通常已經落入「已定居外國」嘅範圍。呢點對好多移居家庭嚟講係最易估錯嘅地方——因為「我仲未入籍」唔代表「我未定居」。
要留意「通常情況下」呢個限定:入境處冇喺頁面列出所有反例,個別情況要按官方最新公布為準。
父母仲係香港永久居民,可以「傳」畀小朋友嗎?
唔可以。按入境處嘅補充說明,中國公民即使喺香港出生或通常居於香港連續不少於7年,其子女嘅香港居留權,仍然取決於子女出生時有冇中國國籍。
父母嘅永久性居民身份本身唔會「過戶」。父母方面,中國公民即使長期唔喺香港,只要冇向入境事務處申請並獲批准退出中國國籍或變更國籍,仍然視為中國公民,唔會因為長期離港而失去永久性居民身份;但呢個身份幫唔到出生時已具外國國籍嘅子女補上國籍。
冇中國籍嘅小朋友,之後可以自己取得居留權嗎?
可以,但要走(d)類,即非中國籍人士嘅路徑:
- 持有效旅行證件進入香港。
- 通常居於香港連續不少於7年。
- 以香港作為永久居住地。
入境處對(d)類補充咗兩個實際要求:提出申請時必須合法逗留香港;而嗰7年通常居住期,必須緊接申請人向處長申請永久性居民身份嘅日期之前。申請時要提供資料並作出聲明,內容可以包括喺香港有冇慣常住所、主要家庭成員(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係咪喺香港、有冇合理收入維持自己及家人生活,以及有冇依法納稅。
核實資格嘅安排係點?
機制上,有效嘅永久性居民身份證,係持有者享有香港居留權嘅證據。喺登記身份證之前,可以先申請核實永久性居民身份證資格。
入境處頁面列出嘅安排包括:申請時必須身在香港,海外提交嘅申請不受理;喺證明文件齊全嘅正常情況下,處理時間一般為六個星期,但會視乎個案複雜程度同當時申請數量而延長。核實資格同首次簽發永久性居民身份證都係免費。
如果合資格兒童未滿11歲並持有有效外國旅行證件,可以由父、母或監護人申請,喺該旅行證件上簽註其永久性居民身份證資格已獲核實;申請核實同獲發簽註時,兒童都必須身在香港。兒童年滿11歲時,只要未喪失香港居留權,就可以申請發出永久性居民身份證。簽註旅行證件所涉及嘅費用,按入境事務處收費表列明,本文唔列金額。
已經有居留權嘅非中國籍人士,點樣會失去?
非中國籍嘅永久性居民,自通常不再居於香港起,連續不少於36個月不在香港,就會喪失永久性居民身份。喪失居留權後會依法自動取得「入境權」(right to land),即可以自由進出香港居住、讀書或工作,唔受限制。
另外,按(d)類以外部分未成年類別取得身份嘅非中國籍人士,年滿21歲會停止作為永久性居民,之後要按(d)類嘅規定自行符合資格。處長冇酌情權因特殊或未能預見嘅情況(例如疫情影響)豁免或延長36個月嘅期限;但可按《入境條例》第2(6)條,綜合考慮離港原因、時間長短與頻次、喺香港有冇慣常住所、係咪受聘於香港公司、主要家庭成員喺邊度等因素,判斷當事人係咪已經不再通常居於香港。
相對嚟講,中國籍嘅香港永久性居民除非已申請並獲批准退出中國國籍或變更國籍,否則即使長期不在香港,都唔會失去永久性居民身份。
常見問題
父母只係持綠卡、未入外國籍,小朋友喺美國出世會有居留權嗎?
一般冇。入境處講明,「已定居外國」睇嘅係父母係咪已喺外國定居,而唔係父母有冇入籍;喺外國取得永久居民身份通常即視為已定居外國。小朋友出生時取得美國國籍,就唔具中國國籍,亦唔符合永久性居民資格。
小朋友喺外國出世,但出世地唔會因為出生而畀國籍,結果會唔同嗎?
會唔同。第5條嘅例外,觸發條件係「出生時即具有外國國籍」。如果出世地唔會單憑出生賦予國籍,小朋友出生時就冇取得外國國籍,例外唔適用。出世地嘅國籍規則要按當地法律判斷。
父母其中一方仲係香港永久居民,可以將居留權傳畀海外出世嘅子女嗎?
唔可以。按入境處說明,子女嘅資格取決於佢出生時有冇中國國籍,父母的永久性居民身份唔會直接傳畀子女。父母屬(a)或(b)類中國公民,只係打開第(c)類嘅其中一個條件,國籍仍然係前置門檻。
冇中國籍嘅小朋友,幾時可以自己申請居留權?
要按(d)類:持有效旅行證件進入香港、通常居於香港連續不少於7年,並以香港為永久居住地。嗰7年必須緊接申請日期之前,而申請時必須合法逗留香港。
核實永久性居民身份證資格要幾耐?使唔使畀錢?
入境處頁面寫明,文件齊全嘅正常情況下一般需時六個星期,實際時間視乎個案複雜程度同申請數量。核實資格同首次簽發永久性居民身份證都唔收費。申請時必須身在香港,海外申請唔受理。
2026年呢方面嘅規定有冇新變化?
截至2026年10月嘅官方頁面,判定框架仍然係《中國國籍法》第5條加《入境條例》附表1嘅類別規定。法例同行政安排可以調整,實際個案應以入境事務處最新公布為準。
呢篇文章可以當作我個案嘅法律意見嗎?
唔可以。本文只係一般參考,唔構成針對個人情況嘅法律或移民意見;涉及具體家庭狀況、出世地國籍規則或申請安排,應該以官方最新公布同合資格專業人士嘅意見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