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歲以下兒童申請特區護照:2026年永久身份證一併遞交安排
11歲以下、未持有香港永久身份證的合資格兒童,申請香港特區護照時,永久身份證申請必須與護照申請一併遞交,表格須由父、母或合法監護人簽署,兩張證件會一併發出。以上是香港入境事務處官方網站「Travel Documents」常見問題頁面(截至 2026 年 10 月官方頁面)列明的做法。
換句話說,這類兒童不存在「先遞交護照申請、日後再補辦身份證」的選項。家長要處理的是一份綁定的申請,而不是兩個可分開處理的步驟。
11歲以下兒童是否一定要同時申請永久身份證?
要視乎兒童是否已經持有有效的香港永久身份證。
- 未持有永久身份證的合資格兒童:永久身份證申請必須與特區護照申請一併遞交,永久身份證會與特區護照一併發出。
- 已持有有效永久身份證的兒童:申請資格回到官方頁面對特區護照的一般說法,即中國公民、擁有香港居留權、並持有有效的香港永久身份證。
入境事務處在該頁面指明,相關細節載於 ID(E)842A「Notes of Guidance for HKSAR Passport application」,以及 ROP(E)149「Notes for Guidance on Application for a Hong Kong Permanent Identity Card for a Child under 11 years of age in connection with Application for Hong Kong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 Passport」兩份指引。
申請表由誰簽署?父母雙方的權利怎樣界定?
申請表須由父、母或合法監護人簽署。
父母之間的權利,官方頁面引用香港法例第 13 章《未成年人監護條例》第 3(1)(b) 條:母親與父親的權利及權限相等,可由任何一方單獨行使,無須另一方同意。如屬非婚生子女,則按同條例第 3(1)(c) 條處理:母親的權利與權限等同於子女為婚生時的情況;父親只有在根據第 3(1)(d) 條向法庭提出申請並獲命令時,才具有相關權利及權限。
正在辦理離婚的父母,在沒有法庭命令的情況下,父或母一方同樣有權代 16 歲以下子女申請旅行證件,或為 16 歲以上、18 歲以下子女給予同意;入境事務處不會因其中一方單方面提出要求,而阻止另一方為子女辦理。
出生登記與護照申請的預約要相隔多久?
如子女尚未辦理出生登記,家長可以同時預約出生登記與特區護照申請。
預約時需輸入家長的旅行證件號碼及子女的出生日期,兩項資料必須與醫院的出生申報記錄相符。官方頁面建議:特區護照或回港證的遞交預約,應安排在出生登記預約之後約 1 小時;如兩地之間的交通時間超過 1 小時,則以較長者為準。
官方頁面給出的例子是:若在九龍出生登記處預約上午 9 時辦理出生登記,可預約上午 10 時到東九龍辦事處遞交特區護照申請。這項安排不限於香港居民,非香港居民的家長同樣可以為在香港出生、具中國國籍而尚未登記出生證明書的子女作出預約。
同一個預約最多可以遞交幾份申請?
每次預約最多可遞交 4 份申請。
官方頁面的例子是:兩名兒童的特區護照與回港證申請,合共 4 份,可在同一個預約內遞交。假設某申請人有三名子女要同時辦護照和回港證,共 6 份申請,就不能擠進同一個預約,需要分開預約處理。
預約渠道方面,官方頁面列出 24 小時電話預約系統 (852) 2598 0888、網上預約及入境事務處流動應用程式。
處理時間要幾耐?兒童護照有效期幾多年?
入境事務處承諾:在收齊所需文件、費用及相片後,於 5 個工作天內完成處理;11 歲以下而未持有香港永久身份證的兒童,則為 10 個工作天。工作天指星期一至星期五,公眾假期不包括在內。
一般情況下,申請人可在處理完成後的下一個工作天領取新護照。非親身遞交的申請(例如投入投遞箱)可能額外需要 2 至 3 個工作天處理手續;因遺失、損壞或更改個人資料而提出的申請,處理時間可能較長。能否達到上述承諾,亦取決於個別申請的情況及當時收到的申請數目。
有效期方面,特區護照一般自發出日期起有效期 10 年;16 歲以下兒童的護照一般有效期為 5 年,另有註明者除外。每本護照只載有持證人本人的個人資料,任何年齡的兒童都不能夾附在父母的護照內,須各自持有護照。
一併取得永久身份證後,往返內地或澳門要用什麼證件?
這正是永久身份證要與護照一併發出的實際作用之一。
按官方頁面就回港證的說明,香港居民往返內地或澳門時,如能出示下列證件,無須回港證:11 歲或以上人士出示本地簽發的有效香港永久身份證,或帶有「」、「**」或「R」標記的香港身份證;11 歲以下兒童則須出示本地簽發的有效香港永久身份證,以及有效的香港特區護照。
同時有兩點限制要留意:往來內地須符合內地當局的證件要求(例如回鄉證);11 歲以下的香港永久性居民如未持有有效回港證,往返澳門時須出示香港永久身份證及有效的香港特區護照以供識別。
領取證件時無須另行預約。收到入境事務處發出、列明領取時間及辦事處的領取通知書後,除非另獲通知,可按通知書上的指定安排直接前往領取。
常見問題
11歲以下兒童可以夾在父母的護照內嗎?
不可以。護照只載有持證人本人的個人資料,任何年齡的兒童都須各自申請並持有護照。父母不能要求把子女資料加註在自己的護照上。
永久身份證和特區護照會分兩次發出嗎?
未持有永久身份證的 11 歲以下合資格兒童,永久身份證會與特區護照一併發出。兩份申請必須同時遞交,不是先後兩件事。
在網上成功遞交護照申請,是否等於已獲批?
不等於。成功遞交只代表申請已送達,入境事務處仍可能要求補交相片或其他文件。申請人可憑申請編號及出生日期資料在網上查詢申請進度。
每次預約最多 4 份申請,是否包括出生登記?
官方頁面列出的 4 份上限,例子是兩名兒童的特區護照與回港證申請。出生登記與護照申請是兩個分開的預約環節,中間建議相隔約 1 小時或較長的交通時間。
11歲以下兒童申請特區護照的費用是多少?
官方頁面在說明更改個人資料及另發新護照時列出的費用為:10 年期護照 HK$430(32 頁)或 HK$520(48 頁),5 年期護照 HK$215(32 頁)或 HK$260(48 頁)。政府收費會調整,實際金額以入境事務處最新公布為準。
父母正在辦理離婚,可以單方面要求入境處阻止對方為子女申請嗎?
在沒有法庭命令的情況下不可以。父或母一方仍可代 16 歲以下子女申請旅行證件,或為 16 歲以上、18 歲以下子女給予同意,入境事務處不會按單方面要求行事。
以上內容是根據官方頁面的一般說明整理,只供參考,不構成個別個案的專業意見;個別資格、文件要求與收費請以入境事務處最新公布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