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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香港身份證與人事登記歸入境處哪個科管?

香港身份證與人事登記,歸入境事務處個人證件部轄下的人事登記科(Registration of Persons Division)負責,主管職級為首席入境事務主任(人事登記)。這一點依據香港入境事務處官方網頁「個人證件部(文字版)」所列的組織架構與職責分工,截至 2026 年 10 月官方頁面。

換句話說,不論你是首次辦理人事登記、領取身份證,還是根據《基本法》提出居留權聲稱、或不服永久性居民身份證的申請結果而提出上訴,承接的窗口都是同一個科。

人事登記科究竟負責哪幾件事?

按官方職責表,人事登記科的工作有以下幾項:

頭三項是讀者最常碰到的部分,也構成本文要講的那條身份鏈。

居留權、身份證與上訴,為甚麼串在同一條線上?

身份與居留權的關係,是理解這套分工的關鍵。居留權決定一個人在香港的身份地位;身份證是把這個地位變成日常可出示的憑證;上訴則是對認定結果不服時的覆核程序。三件事環環相扣,而職責表把它們放在同一個科,意味著由聲稱、登記到覆核,可以沿同一條處理鏈走完,不必在幾個部門之間來回流轉。

要說明的是,這是從職責編排所作的推論。官方頁面只列出各科負責的事項,並未交代這樣配置的理由,因此不宜把它當成官方明示的設計說明。

人事登記科與證件科,會不會找錯窗口?

兩個科同屬個人證件部,職責卻各有落點:

單位 主管職級 與身份證/居留權相關的職責
個人證件部 助理處長(個人證件) 處理居留權聲稱申請;辦理人事登記;編製陪審員臨時名單;執行《中國國籍法》
人事登記科 首席入境事務主任(人事登記) 居留權聲稱申請;人事登記及簽發身份證;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及特區護照申請的上訴;協助編製陪審員臨時名單
證件科 首席入境事務主任(證件) 簽發香港特區護照及其他旅行證件;執行《中國國籍法》;辦理出生、死亡及婚姻登記

最容易混淆的一點是香港特區護照:護照的簽發在證件科,但護照申請的上訴在人事登記科。也就是說,「提出申請」與「不服申請結果」分屬兩個科;而永久性居民身份證申請的上訴,官方職責表列明由人事登記科處理。

再上一層:個人證件部管什麼?

個人證件部由助理處長(個人證件)楊素英主管,範圍比人事登記科更寬:推行個人證件計劃、簽發香港特區旅行證件、處理居留權聲稱申請、執行《中國國籍法》的規定、編製陪審員的臨時名單、辦理出生、死亡和婚姻登記以及人事登記、就免簽證旅遊安排進行磋商、推廣香港特區旅行證件,以及為在境外身陷困境的香港居民提供協助。

其中有一個細微但實際的分別:編製陪審員臨時名單列在個人證件部層面,人事登記科的角色是「協助」編製。兩者的差別在於,人事登記科提供的是人事登記資料這一環,而非名單編製的全部工作。

假設情景:一條申請鏈怎樣走完

假設某人根據《基本法》聲稱自己擁有香港居留權,並據此申請永久性居民身份證:聲稱的審理由人事登記科處理;獲認定後的人事登記與身份證簽發,同樣由該科辦理;若申請不獲接納,相關上訴仍歸人事登記科。以上只是用來說明職責分工的假設情景,並非任何個案。

對入籍與身份規劃來說,這個分工意味著什麼?

本站關注入籍他國與入籍/永居香港這一雙向路徑,而人事登記科正落在香港這一側的入口:居留權是否被認定、能否登記並取得永久性居民身份證、以及不服認定時向誰提出申訴,都繞不開這一科。

相對地,涉及《中國國籍法》執行的國籍事務,職責表列在個人證件部與證件科層面,並不在人事登記科。國籍變動如何影響居留權與身份證上的身份,始終取決於個別情況,本文所述只作一般參考,不構成針對個人的專業或法律意見,實際認定請以官方最新公布為準,有疑問應另行諮詢合資格的專業人士。

常見問題

香港身份證是由入境事務處哪一科簽發的?

由個人證件部轄下的人事登記科簽發。該科的職責包括辦理人事登記及簽發身份證,主管職級為首席入境事務主任(人事登記),截至 2026 年 10 月官方頁面的職責表仍是這樣列明。

根據《基本法》聲稱擁有居留權的申請,是否也由人事登記科處理?

是。處理根據《基本法》提出聲稱擁有居留權的申請,明列為人事登記科的職責之一,同一事項亦列於上一層的個人證件部。兩者是上下層關係,而非兩個並行的受理單位。

永久性居民身份證申請被拒,上訴交到哪一科?

有關永久性居民身份證申請的上訴,由人事登記科處理。這與原申請的審理屬同一科,因此上訴並非轉到另一個部門重新開始。

香港特區護照的簽發與上訴,是不是同一個科負責?

不是。護照及其他旅行證件的簽發屬證件科;但香港特區護照申請的上訴,則歸人事登記科處理。申請與上訴分屬兩科,是這套分工中最容易被弄錯的地方。

人事登記科與證件科有什麼分別?

人事登記科聚焦人事登記、身份證簽發、居留權聲稱及各類上訴;證件科則負責簽發護照與其他旅行證件、執行《中國國籍法》,以及辦理出生、死亡和婚姻登記。簡單記法是:身份與居留權找人事登記科,旅行證件與生死婚姻登記找證件科。

人事登記科與陪審員名單有什麼關係?

人事登記科負責「協助」編製陪審員的臨時名單,編製工作本身列在個人證件部層面。也就是說,該科提供的是人事登記資料這一環,而不是獨立完成整份名單。

個人證件部與人事登記科是同一層級嗎?

不是。個人證件部是上一層單位,由助理處長(個人證件)主管,人事登記科與證件科同屬其下,各科由首席入境事務主任主管。部門層面的職責範圍較寬,各科則承接其中較具體的部分。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