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香港第二代回港計劃可否帶配偶及18歲以下子女?
可以,但需按現行受養人政策提出申請。根據香港入境事務處官方頁面「Enhancement Measures on Admission Schemes for Talent, Professionals and Entrepreneurs」的常見問題(截至 2026 年 10 月官方頁面),第二代回港計劃(Admission Scheme for the Second Generation of Chinese Hong Kong Permanent Residents,ASSG)的獲准入境者,可申請帶同配偶,以及 18 歲以下的未婚受養子女來港;獲批者本人會成為隨行家屬的擔保人。配偶類別並不限於傳統婚姻,亦包括在海外依法成立並獲當地官方承認的同性或異性民事伴侶關係、民事結合或「同性婚姻」的另一方。
第二代回港計劃獲批者可以帶同哪些家屬?
按上述官方頁面,ASSG 獲批者可按現行受養人政策,申請下列家屬來港:
- 配偶,或同性民事伴侶關係、同性民事結合、「同性婚姻」、異性民事伴侶關係或異性民事結合的另一方;
- 18 歲以下的未婚受養子女。
獲批者本人即為這些隨行受養人的擔保人(sponsor)。換言之,家庭團聚的關鍵不是「計劃本身另設門檻」,而是沿用香港現行受養人政策,由 ASSG 獲批者以擔保人身份提出申請。
「配偶」是否包括同性或異性民事伴侶關係?
包括,但關係須符合特定條件。官方頁面說明,可受養的伴侶關係,是申請人按舉行地(place of celebration)當時有效的當地法律成立,且該身份獲當地官方承認的同性或異性民事伴侶關係、民事結合或「同性婚姻」。這類關係一般具備四項特徵:關係的成立與解除受當地法例規管;須由法例指定的主管機關登記;登記以主管機關發出的書面文書為證;雙方承諾像配偶一樣共同生活,並具排他性與永久性。
官方頁面同時明確,這類關係不包括事實配偶(de facto spouse)、同居伴侶(partners in cohabitation)、未婚夫妻(fiancé/fiancée)等。假設某申請人與伴侶只是在海外同居,或僅訂婚而未註冊,伴侶並不會因此落入可受養的配偶類別。
18 歲以下子女要符合什麼資格?
子女一方須為「未婚、受養、且未滿 18 歲」(unmarried dependent children under the age of 18)。官方頁面未就「受養」再細分其他條件,也未列出子女來港後的逗留期限或續期安排;這類事項屬現行受養人政策的執行細節,應以官方最新公布為準。
獲批者在受養人申請中擔當什麼角色?
ASSG 獲批者是隨行受養人的擔保人。這與計劃本身的財務要求互相呼應:ASSG 申請資格已規定,申請人須有足夠經濟能力,在不依賴公帑的情況下,負擔自己及受養人(如有)在香港的生活和住宿開支。換言之,帶同配偶及子女來港時,擔保人須能承擔一家人在港的居住與生活需要。
申請受養人來港前,有什麼已知限制?
首先要留意,「現行受養人政策」本身會按官方政策調整,因此伴侶關係類別、子女年齡等要求以香港入境事務處最新公布為準。其次,香港入境事務處官方頁面未提供受養人簽證的處理時間、收費金額或配額等數字,故此不應自行套用其他計劃或舊有數字,須以該處最新公布為準。
要留意,本文整理的是一般政策資訊,僅供參考,不構成個人化的專業或法律建議;個別家庭的情況請以官方最新公布或合資格專業人士的意見為準。
常見問題
第二代回港計劃獲批後,是否可以帶同配偶及 18 歲以下子女來港?
可以。按現行受養人政策,ASSG 獲批者可申請帶同配偶,以及 18 歲以下的未婚受養子女來港,並由獲批者本人擔任擔保人。配偶類別同時涵蓋在海外依法成立並獲當地官方承認的同性或異性民事伴侶關係、民事結合或「同性婚姻」的另一方。
受養子女的「18 歲以下」是否包括剛滿 18 歲?
不包括已滿 18 歲者。官方頁面使用的是「under the age of 18」,即未滿 18 歲的未婚受養子女;年滿 18 歲者不屬於這一受養人類別。
同性伴侶是否可以受養人身份來港?
可以,但僅限在海外依當地法律成立、並獲當地官方承認的同性民事伴侶關係、民事結合或「同性婚姻」的另一方。同居伴侶、事實配偶或未婚夫妻並不計算在內。
獲批者是否需要先有工作,才能為家屬擔保?
官方頁面未把「已覓得工作」列為帶同受養人的條件。事實上,ASSG 申請時不須先有香港工作機會,獲批者首次入境一般獲 24 個月逗留期限,且無須即時受僱;只是日後申請延長逗留時,須已受僱於學位程度職位且薪酬福利達市場水平,或已在香港建立或參與業務,並須提供相關證明;未能證明會繼續在港工作或已建立/參與業務者,申請可被拒絕。
受養人來港的申請費用或處理時間是多久?
官方頁面未提供受養人簽證的處理時間、費用或配額等數字。這類事項以及任何簽證費的具體金額,均應以香港入境事務處官方最新公布為準。
計劃申請人需要證明供養受養人的經濟能力嗎?
需要。ASSG 申請資格已要求申請人有足夠經濟能力,在不依賴公帑的情況下,負擔自己及受養人(如有)在港的生活及住宿開支。這是帶同家屬來港前已存在的財務要求。
參考資料
香港入境事務處 — Enhancement Measures on Admission Schemes for Talent, Professionals and Entrepreneurs